办理大陆居民往来台湾服务指引
办事依据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1991年12月17日国务院令第93号发布)第三条: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凭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签发的旅行证件,从开放或者指定的出入境口岸通行。第六条:大陆居民前往台湾定居、探亲、访友、旅游、接受和处理财产、处理婚丧事宜或者参加经济、科技、文化、教育、体育、学术等活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区公安局提出申请。
a.首次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
办事条件:
1.我省户籍居民;
2.部队或工作单位驻地在我市的军人;
3.暂住我市的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以下简称“华侨”);
4.我市居住证持有人;
5.我市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配偶、子女、父母;
6.我市非本地户籍高等院校全日制就学人员以及就业就学人员的年满60周岁父母和未满16周岁子女;
7.符合全国通办条件的内地居民。
所需材料:
1.有效期在一年内的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60岁(含)以上老年人申办,可直接复用5年内曾办理过的出入境证件照片或居民身份证照片,无需现场重新拍照或提供照片。
2.(1)提交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交验户口簿、出生证明以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明等;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2) 军人提交军人身份证明;(3)华侨交验因私护照、定居国外证明。(4)《居住证》持有人还须提交《居住证》,就学人员提交在学证明;(5)我市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配偶、子女、父母,除提交常规申请材料外还需交验本市户籍直系亲属身份证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即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本市户籍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免交居住证;(6)我市就业就学人员的外省户籍父母或子女,还须交验就业就学人员身份证明、提交社保证明(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证明)、就学证明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免交居住证;⑺符合全国通办条件的内地居民,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
3.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国家工作人员可在登记备案地异地办理或回户籍所在地办理)。
办事程序:
1.申请人登陆广州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gz.gov.cn/)或关注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在办事大厅选择出入境预约受理,根据提示填报申请资料,预约申请的时间和地点。(若预约不成功可直接带齐材料于办公时间前往就近出入境大厅现场办理)
2.申请人按照网上选择的预约时间和地点,前往相应的出入境管理大厅递交申请材料并缴费。
3.申请人可选择特快专递(快递费用自理)或者回原受理点自取证件。
4.需本人到出入境办证大厅办理。
办理期限:
本省户籍:7个工作日;非本省户籍:20个自然日;加急办证的5个工作日。(调查时间不计入时限)
收费标准:
往来台湾通行证60元。
提醒事项:
特殊申请个案,以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解释为准。
咨询服务热线:
12345(政府服务热线)、12367(国家移民管理局热线)
b.换发往来台湾通行证
办事条件:
1.我省户籍居民;广州16周岁以上户籍居民(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除外)申请换发往来台湾通行证,可以通过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网上提交申请(“全程网办”),不用到窗口递交申请。
2.部队或工作单位驻地在我市的军人;
3.暂住我市的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以下简称“华侨”);
4.我市居住证持有人;
5.我市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配偶、子女、父母;
6.我市非本地户籍高等院校全日制就学人员以及就业就学人员的年满60周岁父母和未满16周岁子女;
7.符合全国通办条件的内地居民。
所需材料:
1.有效期在一年内的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60岁(含)以上老年人申办,可直接复用5年内曾办理过的出入境证件照片或居民身份证照片,无需现场重新拍照或提供照片。
2. (1)提交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交验户口簿、出生证明以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明等;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2) 军人提交军人身份证明;(3)华侨交验因私护照、定居国外证明。(4)《居住证》持有人还须提交《居住证》,就学人员提交在学证明;(5)我市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配偶、子女、父母,除提交常规申请材料外还需交验本市户籍直系亲属身份证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即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本市户籍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免交居住证;(6)我市就业就学人员的外省户籍父母或子女,还须交验就业就学人员身份证明、提交社保证明(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证明)、就学证明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免交居住证;⑺符合全国通办条件的内地居民,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
3.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国家工作人员可在登记备案地异地办理或回户籍所在地办理)。
4.提交原持有的往来台湾通行证。(符合“全程网办”的申请人则不需提供)。
办事程序:
1..申请人登陆广州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gz.gov.cn/)或关注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在办事大厅选择出入境预约受理,根据提示填报申请资料,预约申请的时间和地点。(若预约不成功可直接带齐材料于办公时间前往就近出入境大厅现场办理)
2.申请人按照网上选择的预约时间和地点,前往相应的出入境管理大厅递交申请材料并缴费。
3.申请人可选择特快专递(快递费用自理)或者回原受理点自取证件。
4.需本人到出入境办证大厅办理。(符合“全程网办”条件的申请人需登录政务服务平台,通过“实人认证”后,进入“证件换补发网上申请”模块,依据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制证照片、手写签名图像和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最终完成网上申请。)
办理期限:
本省户籍(含“全程网办”的申请):7个工作日;非本省户籍:20个自然日;加急办证的5个工作日。(调查时间不计入时限)
收费标准:
往来台湾通行证60元。
提醒事项:
特殊申请个案,以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解释为准。
咨询服务热线:
12345(政府服务热线)、12367(国家移民管理局热线)
c.补发往来台湾通行证
办事条件:
1.我省户籍居民;广州16周岁以上户籍居民(国家工作人员和现役军人除外)申请补发往来台湾通行证,可以通过国家移民管理局政务服务平台网上提交申请(“全程网办”),不用到窗口递交申请。
2.部队或工作单位驻地在我市的军人;
3.暂住我市的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以下简称“华侨”);
4.我市居住证持有人;
5.我市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配偶、子女、父母;
6.我市非本地户籍高等院校全日制就学人员以及就业就学人员的年满60周岁父母和未满16周岁子女;
7.符合全国通办条件的内地居民。
所需材料:
1.有效期在一年内的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60岁(含)以上老年人申办,可直接复用5年内曾办理过的出入境证件照片或居民身份证照片,无需现场重新拍照或提供照片。
2. (1)提交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交验户口簿、出生证明以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明等;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2) 军人提交军人身份证明;(3)华侨交验因私护照、定居国外证明。(4)《居住证》持有人还须提交《居住证》,就学人员提交在学证明;(5)我市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配偶、子女、父母,除提交常规申请材料外还需交验本市户籍直系亲属身份证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即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本市户籍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免交居住证;(6)我市就业就学人员的外省户籍父母或子女,还须交验就业就学人员身份证明、提交社保证明(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证明)、就学证明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免交居住证;⑺符合全国通办条件的内地居民,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
3.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国家工作人员可在登记备案地异地办理或回户籍所在地办理)。
办事程序:
1.申请人登陆广州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gz.gov.cn/)或关注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在办事大厅选择出入境预约受理,根据提示填报申请资料,预约申请的时间和地点。(若预约不成功可直接带齐材料于办公时间前往就近出入境大厅现场办理)
2.申请人按照网上选择的预约时间和地点,前往相应的出入境管理大厅递交申请材料并缴费。
3.申请人可选择特快专递(快递费用自理)或者回原受理点自取证件。
4.需本人到出入境办证大厅办理。(符合“全程网办”条件的申请人需登录政务服务平台,通过“实人认证”后,进入“证件换补发网上申请”模块,依据提示填写个人信息,上传制证照片、手写签名图像和居民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最终完成网上申请。)
办理期限:
本省户籍(含“全程网办”的申请):7个工作日;非本省户籍:20个自然日;加急办证的5个工作日。(调查时间不计入时限)
收费标准:
往来台湾通行证60元。
提醒事项:
特殊申请个案,以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解释为准。
咨询服务热线:
12345(政府服务热线)、12367(国家移民管理局热线)
d.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探亲签注
办事条件:
一、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
1.我省户籍居民;
2.部队或工作单位驻地在我市的军人;
3.暂住我市的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以下简称“华侨”);
4.我市居住证持有人;
5.我市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配偶、子女、父母;
6.我市非本地户籍高等院校全日制就学人员以及就业就学人员的年满60周岁父母和未满16周岁子女。
二、申请条件
1.探望在台湾定居、长期居住、就业、就学的亲属;
2.尚未取得台湾居民身份的大陆配偶赴台团聚、居留。
所需材料:
1.(1)提交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交验户口簿、出生证明以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明等;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2) 军人提交军人身份证明;(3)华侨交验因私护照、定居国外证明。(4)《居住证》持有人还须提交《居住证》,就学人员提交在学证明;(5)我市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配偶、子女、父母,除提交常规申请材料外还需交验本市户籍直系亲属身份证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即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本市户籍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免交居住证;(6)我市就业就学人员的外省户籍父母或子女,还须交验就业就学人员身份证明、提交社保证明(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证明)、就学证明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免交居住证。
2.提交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
3.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国家工作人员可在登记备案地异地办理或回户籍所在地办理)。
4.提交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有效期须大于或等于拟申请期限+20天);
5.持外省签发的通行证在广州首次办理签注的,需按照首次申请通行证提交资料。
办事程序:
1.申请人登陆广州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gz.gov.cn/)或关注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在办事大厅选择出入境预约受理,根据提示填报申请资料,预约申请的时间和地点。(若预约不成功可直接带齐材料于办公时间前往就近出入境大厅现场办理)
2.申请人按照网上选择的预约时间和地点,前往相应的出入境管理大厅递交申请材料并缴费。
3.申请人可选择特快专递(快递费用自理)或者回原受理点自取证件。
4.非本省户籍的需本人到出入境办证大厅办理。
办理期限:
本省户籍:7个工作日;非本省户籍:20个自然日;加急办证的5个工作日。(调查时间不计入时限)
收费标准:
台湾多次签注80元,一次签注15元。
提醒事项:
特殊申请个案,以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解释为准。
咨询服务热线:
12345(政府服务热线)、12367(国家移民管理局热线)
e. 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团队游签注
办事条件:
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
所需材料:
1.提交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交验户口簿、出生证明以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明;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
2. 军人提交军人身份证明;
3.华侨交验因私护照、定居国外证明;
4.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国家工作人员可在登记备案地异地办理或回户籍所在地办理)。
5.提交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有效期须大于或等于拟申请期限+20天);
⒍持外省签发的通行证在广州首次办理签注的,需按照首次申请通行证提交资料;
7.符合全国通办条件的内地居民,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
办事程序:
1.申请人登陆广州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gz.gov.cn/)或关注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在办事大厅选择出入境预约受理,根据提示填报申请资料,预约申请的时间和地点。(若预约不成功可直接带齐材料于办公时间前往就近出入境大厅现场办理)
2.预约到受理点前台办理的,申请人按照网上选择的预约时间和地点,前往相应的出入境管理大厅递交申请材料并缴费。
3.预约到受理点前台办理的,申请人可选择特快专递(快递费用自理)或者回原受理点自取证件。
4.需本人办理。
办理期限:
本省户籍:7个工作日;非本省户籍:20个自然日;加急办证的5个工作日。(调查时间不计入时限)
收费标准:
台湾多次签注80元,一次签注15元。
提醒事项:
特殊申请个案,以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解释为准。
咨询服务热线:
12345(政府服务热线)、12367(国家移民管理局热线)
f.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商务签注
办事条件:
1.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
2.经台办批准前往台湾进行考察、会议、谈判、履约、培训等商务活动,参加或参观展览等经贸交流活动。
所需材料:
1.提交居民身份证。
2.提交国务院台办或经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的 “赴台立项批复”原件,或经受理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确认的复印件。
3.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国家工作人员可在登记备案地异地办理或回户籍所在地办理)。
4.提交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有效期须大于或等于拟申请期限+20天);
5.持外省签发的通行证在广州首次办理签注的,需按照首次申请通行证提交资料。
办事程序:
1.申请人登陆广州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gz.gov.cn/)或关注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在办事大厅选择出入境预约受理,根据提示填报申请资料,预约申请的时间和地点。(若预约不成功可直接带齐材料于办公时间前往就近出入境大厅现场办理)
2.申请人按照网上选择的预约时间和地点,前往相应的出入境管理大厅递交申请材料并缴费。
3.申请人可选择特快专递(快递费用自理)或者回原受理点自取证件。
4.非本省户籍的需本人到出入境办证大厅办理。
办理期限:
7个工作日,加急办证的5个工作日。(调查时间不计入时限)
收费标准:
台湾多次签注80元,一次签注15元。
提醒事项:
特殊申请个案,以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解释为准。
咨询服务热线:
12345(政府服务热线)、12367(国家移民管理局热线)
g.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应邀签注
办事条件:
1.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
2. 经台办批准前往台湾从事科技、文化、体育、学术等交流活动。
3.参加两岸事务性商谈、采访的。
所需材料:
1.提交居民身份证,军人提交军人身份证明;
2.提交国务院台办或经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赴台批件”原件,或经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盖章确认的复印件(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军人持“赴台批件”,免交单位同意函);
3.提交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有效期须大于或等于拟申请期限+20天);
4.持外省签发的通行证在广州首次办理签注的,需按照首次申请通行证提交资料;
5.可由组团单位工作人员代办。
办事程序:
1.申请人登陆广州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gz.gov.cn/)或关注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在办事大厅选择出入境预约受理,根据提示填报申请资料,预约申请的时间和地点。(若预约不成功可直接带齐材料于办公时间前往就近出入境大厅现场办理)
2.申请人按照网上选择的预约时间和地点,前往相应的出入境管理大厅递交申请材料并缴费。
3.申请人可选择特快专递(快递费用自理)或者回原受理点自取证件。
办理期限:
7个工作日,加急办证的5个工作日。(调查时间不计入时限)
收费标准:
台湾多次签注80元,一次签注15元。
提醒事项:
特殊申请个案,以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解释为准。
咨询服务热线:
12345(政府服务热线)、12367(国家移民管理局热线)
h.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定居签注
办事条件:
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
1.我市户籍居民。
2.我市户籍居民与台湾居民在大陆所生子女(未办理户籍登记的)。
3.经台湾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在台定居资格。
所需材料:
1.(1)提交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交验户口簿、出生证明以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明;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2)我市户籍居民与台湾居民在大陆所生子女,在大陆没有户籍登记的,须交验出生证明和父母双方身份证,提交复印件。
2.交验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自行取得台湾居民身份后返回注销大陆户籍并申请赴台证件的,还须交验台湾居民身份证原件,提交有关复印件及台湾户籍誊本复印件。
3.提交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有效期须大于或等于拟申请期限+20天);
4.持外省签发的往来台湾通行证在广州首次办理签注的,需按照首次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提交资料
办事程序:
1.申请人登陆广州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gz.gov.cn/)或关注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在办事大厅选择出入境预约受理,根据提示填报申请资料,预约申请的时间和地点。(若预约不成功可直接带齐材料于办公时间前往就近出入境大厅现场办理)
2.网上预约办理的,申请人按照网上选择的预约时间和地点,前往相应的出入境管理大厅递交申请材料并缴费。
3.申请人可选择特快专递(快递费用自理)或者回原受理点自取证件。
4.需本人办理。
办理期限:
7个工作日,加急办证的5个工作日。(调查时间不计入时限)
收费标准:
台湾一次签注15元。
提醒事项:
特殊申请个案,以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解释为准。
咨询服务热线:
12345(政府服务热线)、12367(国家移民管理局热线)
i.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学习签注
办事条件:
一、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
1.我省户籍居民;
2.部队或工作单位驻地在我市的军人;
3.暂住我市的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以下简称“华侨”);
4.我市居住证持有人;
5.我市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配偶、子女、父母;
6.我市非本地户籍高等院校全日制就学人员以及就业就学人员的年满60周岁父母和未满16周岁子女。
二、申请条件
在教育部批准开放大陆学生赴台学习的省份参加本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高中毕业生,或毕业于台湾主管部门承认学历的大陆高校的应届本科或硕士毕业生。
所需材料:
1.(1)提交居民身份证。(2) 军人提交军人身份证明;(3)华侨交验因私护照、定居国外证明。(4)《居住证》持有人还须提交《居住证》,就学人员提交在学证明;(5)我市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配偶、子女、父母,除提交常规申请材料外还需交验本市户籍直系亲属身份证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即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本市户籍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免交居住证;(6)我市就业就学人员的外省户籍父母或子女,还须交验就业就学人员身份证明、提交社保证明(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证明)、就学证明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免交居住证。
2.提交市以上台办出具的《赴台学习证明》。
3.提交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有效期须大于或等于拟申请期限+20天);
4.持外省签发的通行证在广州首次办理签注的,需按照首次申请通行证提交资料。
办事程序:
1.申请人登陆广州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gz.gov.cn/)或关注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在办事大厅选择出入境预约受理,根据提示填报申请资料,预约申请的时间和地点。(若预约不成功可直接带齐材料于办公时间前往就近出入境大厅现场办理)
2.申请人按照网上选择的预约时间和地点,前往相应的出入境管理大厅递交申请材料并缴费。
3.申请人可选择特快专递(快递费用自理)或者回原受理点自取证件。
4.非本省户籍的需本人到出入境办证大厅办理。
办理期限:
7个工作日,加急办证的5个工作日。(调查时间不计入时限)
收费标准:
台湾多次签注80元,一次签注15元。
提醒事项:
特殊申请个案,以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解释为准。
咨询服务热线:
12345(政府服务热线)、12367(国家移民管理局热线)
j.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乘务签注
办事条件:
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
1.执行海峡两岸航运任务。
2.须由所属航空、船舶公司所在地受理。
所需材料:
1.提交居民身份证。
2.提交国务院台办或经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的 “赴台批件”原件,或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台办确认的复印件。
3.提交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有效期须大于或等于拟申请期限+20天);
4.可由所属公司代为申请。
办事程序:
1.申请人登陆广州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gz.gov.cn/)或关注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在办事大厅选择出入境预约受理,根据提示填报申请资料,预约申请的时间和地点。(若预约不成功可直接带齐材料于办公时间前往就近出入境大厅现场办理)
2.网上预约办理的,申请人按照网上选择的预约时间和地点,前往相应的出入境管理大厅递交申请材料并缴费。
3.申请人可选择特快专递(快递费用自理)或者回原受理点自取证件。
办理期限:
7个工作日,加急办证的5个工作日。(调查时间不计入时限)
收费标准:
台湾多次签注80元,一次签注15元。
提醒事项:
特殊申请个案,以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解释为准。
咨询服务热线:
12345(政府服务热线)、12367(国家移民管理局热线)
k.办理往来台湾通行证其他签注
办事条件:
一、持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
1.我省户籍居民;
2.部队或工作单位驻地在我市的军人;
3.暂住我市的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以下简称“华侨”);
4.我市居住证持有人;
5.我市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配偶、子女、父母;
6.我市非本地户籍高等院校全日制就学人员以及就业就学人员的年满60周岁父母和未满16周岁子女。
二、申请条件
前往台湾就医、访友、处理财产、奔丧、诉讼、从事渔业劳务等。
所需材料:
1.(1)提交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交验户口簿、出生证明以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明;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2) 军人提交军人身份证明;(3)华侨交验因私护照、定居国外证明。(4)《居住证》持有人还须提交《居住证》,就学人员提交在学证明;(5)我市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配偶、子女、父母,除提交常规申请材料外还需交验本市户籍直系亲属身份证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即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本市户籍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免交居住证;(6)我市就业就学人员的外省户籍父母或子女,还须交验就业就学人员身份证明、提交社保证明(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证明)、就学证明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免交居住证。
2.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国家工作人员可在登记备案地异地办理或回户籍所在地办理)。
3.提交相应事由的入台许可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提交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证件有效期须大于或等于拟申请期限+20天);
5.持外省签发的台湾通行证在广州首次办理签注的,需按照首次申请台湾通行证提交资料
办事程序:
1.申请人登陆广州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gz.gov.cn/)或关注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在办事大厅选择出入境预约受理,根据提示填报申请资料,预约申请的时间和地点。(若预约不成功可直接带齐材料于办公时间前往就近出入境大厅现场办理)
2.申请人按照网上选择的预约时间和地点,前往相应的出入境管理大厅递交申请材料并缴费。
3.申请人可选择特快专递(快递费用自理)或者回原受理点自取证件。
4.非本省户籍的需本人到出入境办证大厅办理。
办理期限:
本省户籍:7个工作日;非本省户籍:20个自然日;加急办证的5个工作日。(调查时间不计入时限)
收费标准:
台湾多次签注80元,一次签注15元。
提醒事项:
特殊申请个案,以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解释为准。
咨询服务热线:
12345(政府服务热线)、12367(国家移民管理局热线)
l.失效重新申领往来台湾通行证
办事条件:
1.我省户籍居民;
2.部队或工作单位驻地在我市的军人;
3.暂住我市的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以下简称“华侨”);
4.我市居住证持有人;
5.我市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配偶、子女、父母;
6.我市非本地户籍高等院校全日制就学人员以及就业就学人员的年满60周岁父母和未满16周岁子女;
7.符合全国通办条件的内地居民。
所需材料:
1.有效期在一年内的广东省出入境证件数码相片检测回执。60岁(含)以上老年人申办,可直接复用5年内曾办理过的出入境证件照片或居民身份证照片,无需现场重新拍照或提供照片。
2. (1)提交居民身份证,未满16周岁的交验户口簿、出生证明以及监护人的身份证明等;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委托书及陪同人的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2) 军人提交军人身份证明;(3)华侨交验因私护照、定居国外证明。(4)《居住证》持有人还须提交《居住证》,就学人员提交在学证明;(5)我市户籍居民的外省户籍配偶、子女、父母,除提交常规申请材料外还需交验本市户籍直系亲属身份证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原件,即配偶关系交验结婚证、子女关系交验出生证明、父母关系提交其本市户籍子女出具的书面说明,免交居住证;(6)我市就业就学人员的外省户籍父母或子女,还须交验就业就学人员身份证明、提交社保证明(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证明)、就学证明和相关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免交居住证;⑺符合全国通办条件的内地居民,申办手续与户籍地一致。
3.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按人事管理权限提交单位意见(国家工作人员可在登记备案地异地办理或回户籍所在地办理)。
办事程序:
1.申请人登陆广州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gz.gov.cn/)或关注广州公安微信公众号,在办事大厅选择出入境预约受理,根据提示填报申请资料,预约申请的时间和地点。(若预约不成功可直接带齐材料于办公时间前往就近出入境大厅现场办理)
2.申请人按照网上选择的预约时间和地点,前往相应的出入境管理大厅递交申请材料并缴费。
3.申请人可选择特快专递(快递费用自理)或者回原受理点自取证件。
4.需本人到出入境办证大厅办理。
办理期限:
本省户籍:7个工作日;非本省户籍:20个自然日;加急办证的5个工作日。(调查时间不计入时限)
收费标准:
往来台湾通行证60元。
提醒事项:
特殊申请个案,以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解释为准。
咨询服务热线:
12345(政府服务热线)、12367(国家移民管理局热线)
查询方式:
一、办证进度查询
1、广州市公安局网站
进入广州市公安局网站(http://gaj.gz.gov.cn/),在“个人业务”一栏选择“中国公民办证查询(出入境)”, 选择“办理进度查询”,输入身份证号或者受理编号即可查询。
2、微信公众号:
进入“广州公安”公众号,点击下方“政务服务”,选择部门特色“出入境服务”——“办事进度”,输入受理编号或身份证号,输入验证码,点击查询即可。
进入“广东出入境”公众号,点击右下角“进度查询”,输入身份证号或者受理编号,点击查询即可。
3、携带个人证件前往出入境办证大厅人工柜台咨询。
二、邮政速递查询:
电话:11183
公安机关特别提醒广大市民:
1、以虚假资料、借用他人身份资料骗取出入境证件,以及出借身份资料供他人冒名申请出入境证件将被追究法律责任,一切责任由自己承担。
2、不得同时持有两本以上(含两本)同类型有效出入境证件(含签注)
3、在港澳台违法违例、逾期不归,将被限制出境及追究法律责任
4、台湾地区移民署为了核实身份,规定入境时要提供出发地签发的有效期6个月以上的出入境证件。
5、大陆居民在台湾地区发生往来台湾通行证过期、遗失、损毁、被盗抢等情形导致无有效出入境证件返回大陆的,大陆居民未持有效证件抵达口岸的,口岸出入境管理机构核实其身份后,应予以办理一次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通行证。
温馨提醒:办理出入境证件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公安出入境受理窗口免费照相服务(不含打印纸质相片)或社会化照相服务。